在创意园区租用写字楼,合同期2年时间,现在第二年开始,突然中断中央空调服务,并表示空调已坏,不在提供空调服务,直接让租户自行解决,也没有提供任何解决方案,但合同上并没有写明提供中央空调服务,这样处理方式是合法的吗?
2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了违约和侵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供中央空调服务,则出租人应该按照合理的方式履行其义务,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正常享受空调服务。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出租人单方面终止空调服务并要求承租人自行解决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这可能是不合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租人未能提供空调服务,那么他们就有责任赔偿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此外,由于空调服务是一种必要的设施,所以出租人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对承租人的权利的侵犯。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首先与出租人沟通,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司法机构寻求帮助,以确定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如何进行补偿。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