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休病假,病情诊断为双膝关节炎。我在公司上班不到五年,规定有三个月的病假。病假期限就要到了,工司让我签一份协议。说过了病假期限,继续治疗不能上班的话。就按事假处理。事假到期就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1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病假期间的工作时间限制,并且您已经按照这些规定完成了至少三个月的病假,那么您的病假期满后,除非您的病情恶化到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程度,否则您的雇主应该继续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和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雇主与您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应该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公平的原则。如果您认为这份协议不公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讨论任何法律问题时,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