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跟男朋友领过结婚证。男方不给彩礼钱,我可以告他吗?
2025-02-17 16:4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法第18条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您与男友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在结婚时领取了结婚证,那么您拥有对这段关系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男友应该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包括支付相应的彩礼。如果他拒绝支付彩礼,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请记住,任何法律事务都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