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六年了,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 孩子12岁,跟父亲生活,委托律师代理.
2024-07-01 15:2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配偶已经分居六年,这在很多司法管辖区可能被视为离婚的一个合理理由。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可以请求离婚。 您提到孩子12岁,并且跟父亲生活。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以及孩子与父母的亲密程度等。 您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这是明智的选择,因为离婚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情感因素。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代表您与对方协商,甚至在法庭上为您辩护。 在离婚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持续时间,以及为什么离婚是必要的。同时,您需要与律师讨论有关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具体问题,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请注意,离婚是一个法律程序,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步骤。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仍然可以判决离婚。在这个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以尽可能达成对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