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两位女儿,即我和姐姐,两年前我母亲将她的一处房产分配如下,我拥有母亲的房产,一次性给姐姐18万元做为补偿,现房产已过户在我的名下,我也如数将18万元给了姐姐,姐姐收到钱后给我打了收条,请问收条上只有签名没有按手印算数吗?
2025-06-03 02:2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收条仅由签名而未附有指印,则该收条不具有法律效力。收条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文件之一,它应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债权债务事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您的姐姐协商,要求她在收条上加注指印以确认其真实性,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您的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诉讼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