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案例 您好律师: 我94年自建的房产,有买宅基协议、土地证、99年办了房产证。但离婚时,却出现孩子奶奶的房产证。她没有其它证件。但她的房产证是97年办的,98年换发。我第一次诉撤销她97年的证,法官说没有可撤销性,已经换成98年的了,让我撤诉再诉,撤98年的证。我依照,但法官又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规定第二条第二款,驳回我起诉。理由是没有改变内容的换证行为不可诉。我第一次诉时,离20年诉讼时效差3天,如果再重诉,又超时效。跪求救济途径。还有,诉97年的证时,因从没有见到过她的证,依据房产局档案证件一栏填写的房产证号码,也和她97年发的证件号码不一致。
2025-06-03 01:40尊敬的客户。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提出异议申请。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法院审查您的房产证是否真实有效,并且是否有其他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 调查取证。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信息存在错误或者虚假,则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证明您的主张。 重新提起诉讼。即使法院已驳回了您的起诉,也可以考虑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审查并撤销原房产证。 寻求律师帮助。在进行上述操作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