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两年三个月的婚姻生活,有一女一周岁,因男方脾气暴躁爱家暴,婚姻无法继续。现有债务15万,有双方修建房屋三层,房屋修建经济我占七他占三。自怀孕三个月到现在我一直在家带孩子,直至十二月份开始上班。他一直在当兵到一七年十二月复员回来有44万复员费用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想要女儿抚养权,债务和财产该怎么划分,我提的离婚,协议该怎怎样写
2025-04-10 01:09在您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关于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那么通常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具体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还需要看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您们之间的约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至于房产,如果是双方共同修建的,且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那么这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您单独出资购买或装修的,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法院对房产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分配。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这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的意愿,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其次,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心理发展情况,选择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方式更为重要。最后,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儿童心理学专家的意见,以帮助您做出更好的决定。 在离婚协议中,您需要详细列出双方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同时,协议应尽可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产生纠纷。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参与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