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哥俩,我们结婚的时候俩人就分家了,分家的时候老大要的老家平房,老二自己出去买的房子,也是本村的,母亲出了4万其余的钱是我们自己出的。现在老大平房拆迁。要分房子,结果发现老公二爷爷这也有个宅基地,当时二爷爷老早就死了,没结过婚,自然没有别的亲戚,就哥俩也就是我老公的爷爷,结果爷爷也早就死了。所以我公婆就把二爷爷的房子拆了和自己房子一起盖了现在老家平房。如今拆迁,本来分三套,因为有二爷爷这结果二爷爷名下又分了两套,我想咨询这两套和我们有关系吗。我们是否有一套继承权。
2025-02-26 05:31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通常遵循“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您的丈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房产时应当按照你们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在您提及的情况中,您和您的丈夫都对老宅进行了出资,因此可以推断您们对老宅享有同等的权利,并且有权要求按各自出资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然而,如果您认为您对老宅拥有更多的权利,比如是因为您曾经为老宅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重新评估您与您丈夫在老宅上的权益比例。 至于您提到的二爷爷的遗产,如果二爷爷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继承;其次,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由于二爷爷已经去世,其遗产应先由您的丈夫继承,然后再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和谐,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