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婆都是中国人民人寿(人保寿险)的保险代理人,在8月25日早上7点5O左右去公司上班开早会途中发生车祸,副驶驶受伤严重,无第三方责任事故!请问我们保险代理人,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吗???我们与公司只有保险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没有正试的劳务合同!保险代理人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劳务关系!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025-02-26 05:06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作为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代理人,并不属于正式的员工。因此,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被视为工伤。 然而,如果您认为您的雇主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相关的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 同时,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如交通记录、医疗报告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保险公司进行参考。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