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在双十二期间,我在网上购买商品,它的赠品被商家以赠品送完为由,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替换成其他的赠品,而不是原来的应该附赠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违约?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商家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更换了赠送的商品或服务,那么这可能构成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原计划提供的赠品进行补偿或者退还剩余的费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商家的行为已经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您还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商家沟通解决问题,以便尽快解决争议。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的帮助,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