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凭一张09年柒仟元的民间借条月利息为一分伍 期限为四个月 借款人玩丢踪 最近几天才找到他的联系方式 请问现在我还能要回这笔钱吗
18天前你好。在你提供的信息中,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约定的月利率为5%,期限为4个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借贷,且该借贷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因此,如果你不主张权利,则视为自动放弃。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借款人确实无法联系到或者联系不上,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 联系公证机关对借贷事实进行公证,以增加诉讼胜诉的可能性。 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和还款的事实,如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 总之,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