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苏宁的回迁房子~定金给他两万~当时也没看房票也不懂~后第二天看了~他农村的动迁的房票不是他的名字~而是别人的房子~他现在还办不了房产证~我要回定金他还不给~这是我能不能要回来
2025-03-06 01:12您购买的房屋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并支付地价款。”如果您的定金是基于该房屋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的预期而支付的,那么您的权益可能受到限制。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并且对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如果您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以更快速的方式获得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