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左转,我右转,我先行右转之后对方左转右车头撞到我左边后面的车门,人没事。交警来判全责,我方存在一些异议所以没有签字,想去交警大队看过监控录像后再说,然后那个交警就在旁边去怂恿对方说可以去上诉我们要求赔误工费之类的第二天对方打电话过来说要起诉我们赔偿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我们让对方过来协商赔偿修车的问题,对方说就算我们赔修理车费了还是要告我们赔偿其他费用。我们先行转弯了对方撞过来起码也有两方都有责任吧?而且她说要上诉我们赔偿其他费用这个会不会是想讹人?
2025-07-03 10:39根据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超速等,导致事故的发生,则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应该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先向右转弯并成功避让了对方车辆,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责情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方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无需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并且保留证据以备将来诉讼之需。 此外,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