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乙方)与广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甲方)签订道路施工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乙方如期完成合同内施工项目,经业主验收合格并通车运行,现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尚欠乙方工程质保金149800元(质保金期限两年),备注:验收合格至今已经三年多了。现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的质保金及违约利息!
2024-07-01 15:4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项目,并且项目已经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并通车运行,质保期也已超过两年。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质保金。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质保金,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1. 首先,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明确指出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质保金及相应的违约利息。 2. 如果甲方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仍未支付,乙方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3. 在协商或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质保金及违约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乙方需要提供合同文本、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甲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乙方可以主张因甲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等。 总之,乙方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乙方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为专业和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