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时一切正常,自己带了8小时,当时以体温低,血糖量不出送入新生儿科,第二天我们去探视时医生告知我们一切正常,只有黄胆高和肺部感染,到第三天中午医生打电话给我说小孩口吐白沫以抢救过来,到下午四点基本已经抢救无意义。第四天死亡。我想问一下他们医院有责任吗?责任是什么。病历中有做肺部检查说是感染。没有发现发育不良。下图是尸检报告。
2025-07-03 13:14首先,我很遗憾听到您孩子的不幸遭遇。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孩子在出生后不久就出现了体温低和黄疸,并且在随后的几天中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和黄疸异常。这些情况都是常见的新生儿疾病,但需要及时治疗以避免并发症。 关于您的疑问,您应该与负责您的孩子医疗的医院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责任范围。一般来说,医院应当对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来减少风险。如果医院未能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这可能会被视为疏忽或过失。 关于尸检报告,它可以帮助确定死因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医疗错误或其他问题。尸检通常由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他们可以分析尸体组织样本,从而得出结论。然而,尸检并不能证明医院是否有过错,因为它们只能提供有关死亡原因的信息。 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可能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医院是否有责任,并提出赔偿请求。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有效的法律策略。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