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了解关于征收方面的事,就是离婚女户口一直没走,还在组上,现在就是土地全部征收了,但组上不肯分配,请问法律上没有有这方面的
2024-11-20 17:46您好!针对您提到的征收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征收是指政府或国有单位对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和补偿的过程。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主体包括国家(即政府)、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拆迁公司等第三方。 对于离婚妇女的情况,由于她可能已经失去了原户籍所在地的身份证明,所以她的户口可能无法直接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如果户口一直没有迁移,可能会导致她在新地方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 关于征收中分配土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实施。但是,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需要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如果您是被征收人的代理人,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