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律师,您好。我租房子时,房东和中介说出租屋有地上车位,免费停车(有微信记录)。现在物业让停地下车库,房东让我自己租车位。请问这是否属于房东违约?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东和中介声称出租屋内有地上车位,并承诺免费停车,但之后物业告知需要停放在地下车库,且房东又表示需要自行租车位,那么确实存在一些不一致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停车位的使用权,则房东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停车位能够满足租客的需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租客无法使用约定的停车位。 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可能不需要诉诸法律。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房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租客的利益,租客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前,建议收集充分的证据,如照片、录音等,以证明房东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您希望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赔偿损失。如果房东的行为造成了您的经济损失,比如租金损失、车位租赁费等,租客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这些损失。 总之,租客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