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虚黄线我在自己的道路上行驶车速二十公里每小时,对方摩托车倒地滑倒,我避让不急对方摩托直接撞上我的左侧两扇车门中间底板。对方在倒地时手臂骨折。现交警事故认定我违反道路交通法第38条,要扣三分罚款两百,事故认定和对方同等责任,可是我并未违反道路安全法,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处理。
2025-02-14 15:1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行为并不构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因为您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避让操作。然而,如果对方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警或配合调查,可能会对后续处理产生不利影响。建议您。 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将事故经过详细记录下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等);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索赔资料; 如果对方存在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好咨询专业的交通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