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号在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我在2012年3月2号有一张贷记卡,是邮政储蓄发放的,已经预期,欠费12500元,我在邮政储蓄调取资料,我的名字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是真的,其余资料都是假的,不是本人签字,现在已经被拉黑,不能贷款买车和买房 ,银行让我立案,公安局让我起诉邮政储蓄,我应该怎么办能把我的征信回复,感谢。
2024-07-16 14:43首先,您需要了解信用卡逾期还款的情况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您的行为仅限于未按时还款,且没有欺诈或诈骗等严重后果,那么您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然而,如果您的行为涉及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则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接下来,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与邮政储蓄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信用记录被误用或恶意破坏,可以尝试与邮政储蓄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指控是正确的,并请求他们撤销对您的黑名单。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邮政储蓄坚持要将您列入黑名单并拒绝调解,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证明邮政储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您的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您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有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起草诉状,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出庭。 遵守司法程序。在整个过程中,请遵守司法程序,确保所有的文件和证据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这包括及时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及在法庭上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进一步的负面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