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昨天就是用我的车想换2手车商手里的一个车,我补他3千块钱换走。3千已经交了,但是我今天又不想换了。合体上只写了我这车卖他28000。还有条违约要付违约金35000但是那个要换的车没想在上面。我可不可以用这合同让他把定金退给我啊。要不然直接卖给他,因为那个车我现在不想要了。能帮我回答一下吗
2025-10-11 01: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款项(包括3千元)。现在,您决定不再进行交易并要求对方退还定金。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您和对方之间的合同仅涉及车辆的销售价格为28000元,而没有包含任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按照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如果您认为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且可能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情况。例如,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比如“若一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则需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那么您可以依据该条款来计算应退还给您的金额。 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