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2017年4月份借我的钱,借老时候说是临时周转十多天我就借给他了因为是亲戚的原因当没有要求他写借条,后来十多天过后问他还钱他说有一笔钱还过几就到帐,到帐就还我。后来我多次催他还钱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直到2018年2月10日经过我再三催促他才和我约定见面地点,在约定的地方他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才亲笔写了借条张,而且口头承诺在2018年春节前一定将借款不清。现场有我朋友为现场作证。 请问律师我怎么才能要国钱?
2025-10-22 15:58首先,您需要保存好与借款人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这些记录可以帮助您证明借款的事实存在。 其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在起诉之前,建议您先收集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转账记录、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等。 再次,如果借款人不配合还款,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申请强制执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