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3年跟前夫离婚女儿判给了我,前夫需要每个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元到成年,实际只支付了9个月,之后就不肯支付了,我要求女儿改姓,前夫又不同意,不理不踩,请问可以帮助我吗。0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你有权请求前夫按照约定每月支付抚养费用,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但前夫仍未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关于女儿的姓名变更,建议你在起诉前先与前夫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支持你的诉求。在诉讼过程中,你也可以要求法院对前夫的财产进行保全或冻结,以确保判决得到执行。同时,你也应该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