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在北京劳务公司签了一份出国奥大利亚的务工合同,也交了一定的费用,19600元,在合同上有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写道:第二条:签证中心在电话回访委托方时,因拒接电话,未接电话,回答的问题和劳务公司提供的材料不符,导致签证失败,公司不退还委托方的一切费用,想请问一下,这个协议合理吗,到时真不退怎么办?
2025-03-22 12: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出国澳大利亚的务工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同时,如果您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修改或调整。 另外,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由于对方原因(如拒接电话、回答问题与提供材料不符等)导致签证失败,且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按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准来处理退款事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可以按此标准执行,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总之,请您务必详细阅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