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深圳这边租了个商铺做餐饮的,从03年到现在,之前是两年一签,后来到了10年房东说老租客不签都可以,照常做下去就可以了,然后押金也没退,后来我们自费搭建了二楼来商用。最近房东通知我们换了二手房东,然后二手房东现在要收我们二楼阁楼的租金,可能是因为我们二楼是用来商用的,别家的是用来住的,所以只有我们的二楼阁楼要收租金,我想咨询一下二手房东的这个做法是否合理?
2025-01-17 20:0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确认二楼阁楼的实际用途以及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二楼阁楼确实是用于商业用途,且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二手房东有权收取租金。 然而,如果二楼阁楼原本不是用于商业用途,而是作为居住空间出租给承租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东,在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即使二楼阁楼被用于商业用途,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您可以与二手房东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租赁合同规定退还您的押金,并解除租赁关系。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需要继续使用该房产,请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