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在一个家具店定了两个床和两个衣柜,都是现货,商家给我开了一个订货单,写清楚了预收金额680,约定电话联系送货上门安装,没有规定时间,现在我因为其他原因,床不要了,只要衣柜,请问,我预付的680能不能抵扣买衣柜的钱?还需不需要向商家支付赔偿?如果商家没收那680,我能不能讨回来?谢谢
2025-10-12 05:3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商家之间存在商品买卖关系。如果您决定不购买床,而只购买衣柜,那么您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即680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商家可能会拒绝退款,并且可能不会退还剩余的款项。 至于是否需要向商家支付赔偿,这取决于商家是否有违约行为。例如,如果商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者提供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则可能需要向您支付赔偿。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您收到商家的回应后,您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直接与商家沟通,了解其态度和解决方案;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或仲裁机构等。最后,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的交易记录和证据,以便日后处理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