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朋友今年16我17我们在一起同居,双方自愿,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父母知道,把我告上法庭,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5-08-03 18:34你好!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周岁时终止其监护权。因此,在你女朋友年满十八岁之前,你的监护责任仍然存在。此外,即使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了数月,并且双方自愿,但考虑到年龄和心智成熟度的问题,建议你考虑与父母进行沟通,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或者寻找其他成年人作为见证人,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和决定的真实性。同时,也建议你了解当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的情况。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重要的是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尊重彼此的感受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