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责适用法律不当需担责吗?您好,我是于4月份和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是直行,对方车辆从辅路进入主路左转,将我车辆撞翻,至使我方车辆损失惨重。交警判我次责,根据法律应该是对方全责,而却判的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后面是说在经过三叉路口应减速慢行,并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可我就是优先通行的车辆,明显不适用在我方车辆上。下面是责任书和法律条款截图,我是乙方车 辆,请问我起诉有多大胜诉把握?谢谢
2025-09-02 21:03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事故责任划分。交警的判断可能是基于当时的交通情况和法律法规,但并非绝对正确。 优先通行权。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如交叉路口等特定位置,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优先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位于其他车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都适用该规定。 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到您的案例中,如果双方车辆均未超速且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则可能难以确定完全责任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提升诉讼胜算。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视频、事故现场照片等。 -尽早联系专业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分配。 -撰写详细的起诉状,详细说明事故经过、双方车辆状况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例如交通法规、事故现场情况等)。 -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更有效地准备诉讼材料和应对法庭辩论。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加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