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买的鑫福年金保险,电子投保申请书填单手续那会说好带有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我老公签的字投保人是我,当时没写明产品名称,第二天我改主意,保险改成鑫福年金(分红)型和鑫账户终身寿险,我问业务员需要重新填单嘛,业务员说给问问,但没给回话。这次就没填单。过段时间给送来了保单,业务员自己说是保单根据上次填的字拷过来的,字迹一样。不用重新填单了,请问合法吗?
2025-04-26 21:02您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了“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等条款。在填写投保申请时,您的丈夫作为投保人签署了该份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您更改了保险类型并增加了终身寿险保障。在此过程中,您没有提供新的书面文件或签署任何新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义务重新填写投保申请以确保所有信息都被正确记录?通常,如果变更后的保险计划包含不同的风险保障或费用结构,那么可能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保险合同。然而,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保险公司的政策而异。建议您联系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是否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