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已开具事故责任书(对方全责)的情况下 对方拒绝签字 并要求复核 请问这个时候是要等待对方提交复合并等待复核结果以后才能走保险修车 还是现在就可以走保险修车呢?这个责任认定书具有时效性吗?
2025-09-17 21:4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因此,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书,并且对方拒绝签字和要求复核,此时不应立即进行保险索赔,而应等待对方提交复核结果后,再行决定是否进行保险索赔。此外,事故责任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后,该责任书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