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6年,两个孩子户口是跟着妈妈的,都在外公家,户主是外公,如果离婚两个孩子享有外公家的房产吗,男方房子是婚前买的,写的他儿子的名字,女方应该是不能享受婚前产权的两个孩子的扶养怎么弄,女方是不要的,女方要分担多少钱,两个女孩一个6岁应该2岁,如何保护女方产权
2024-11-03 15: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关于房产,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建造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通常被认为是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个孩子户口和户籍均随母亲居住在外公家中,且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该房产可以视为父亲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子女的共有财产。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抚养费应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多的帮助,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更好地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