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其间犯病,合同也到了期,领导问还想在这里做吗?我答做,跟着就因一个锅盖发生争论,然后他说那就,很久才说那就不做了,社保买的和之前购买的不同,之前购买的是有返几十元的,而我却没有,还有犯病其间的法律常识又不懂,是否可以追付呢,听说要补六个月的工资,望回复,谢谢。
2024-09-18 07:5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关系中的纠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待遇。如果期间的工作未完成,则可能会存在额外的补偿请求。 关于您提到的“锅盖”事件,如果您认为该行为与您的健康状况有关,并且导致了您的疾病或者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您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关于社保的问题,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可能的权益保护措施。 至于您提出的要求补发6个月工资,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公司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奖金等。如果您确实因为生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