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2月把我身份证借于我同学,她办理手机分期,但是他只还了一个月,我当时怕她不还就让她签了一个证明,就是证明她借用我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哪里办理的那个分期一共多少钱,手机她拿走分期她还和我没关系,但是他没还,现在我偿还一个以后我没能力偿还第二个了,一共两个分期,我可不可以起诉她?
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借款合同中通常规定借款人必须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所欠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剩余的分期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追讨债务。 如果借款合同中有关于担保条款的规定,那么借款人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例如,如果借款合同中有关于保证人规定的,您可以考虑向该保证人提出索赔请求。 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表达自己的立场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调解或者第三方介入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如果您已经无法偿还剩余的分期款项,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委托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谨慎行事,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