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私营企业工作6~7年,如今得了一慢性疾病,现在不能工作。请问厂里有没有义务对我进行一些赔偿。
3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此,如果你因患病而无法继续工作,你的雇主应当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等,以保障你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你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联系法律顾问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