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用人单位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5000,转正之后工资为4000+/月,但是现在公司说给我提前转正;让我签了一个用工合同,工资为2500/月 我现在想离职 怎么样才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3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计算您的工资。如果公司提供了试用期,并且在试用期内支付了相应的工资,那么应当按照该工资标准继续履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调解。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等。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