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伊通县农民,2,016年春天我家地被饮水工程占了,给24000元,现在都2017年4月我们也没有拿到补偿款 我们村里说就给我们一年钱,也就是4千元,那五年归村里,这块地原来是机动地,但是已经按人口平均分每个人了,都有十年了,我想问律师,我能要回我的补偿款吗?谢谢。
2024-09-16 00:47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如何使用。所以,如果你的家里的土地是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的,并且在分配之前没有征得你的同意,那么你有权要求国家给予合理的补偿。你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要求他们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如果补偿款迟迟未到,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