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与公司签了保密协议,现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拷贝了部分我自己邮件发的工作报告保存在豆瓣上,因为以前做过什么记不得了,想准备一下面试问题。 现在被公司查到了,离职申请没有放行。台湾总公司那边说在走法律程序了,要向豆瓣追回,还要起诉我,说过程可能会长达一年。 请问这种情况我会负什么责任?真的会要一年吗?这样都找不了工作了 ,有没有啥解决办法? 请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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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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