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点事,我父亲是葫芦岛人,17年7月份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一个办事处当门卫,因为停车发生了纠纷被那个人打了,住院了住院费花了五千多元,因为当事人不给报销医药费,我们起诉到海港区法院,到现在过去快九个月了,也没有解决,现在被告又到别的法院起诉我们受害人刑事案件,我们也没有处犯法律呀,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怎么解决,他们可能以什么形式起诉受害人
8天前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由于涉及的具体案件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无法提供具体的专业意见。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或协议条款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被告将您作为受害人进行刑事指控,这可能是由于双方之间的争议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被告沟通,尝试寻找解决方案,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确保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