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叙述一下,我是二婚,当初和前夫结婚后生了一个男孩,,然后离婚了,离婚的时候签的协议是每个月给孩子200元抚养费,也就是6年前的事,现在他们以物价上涨为由要求加抚养费,现在的国家最低标准是将近500,我现在改嫁了,又生了个孩子,现在在家带孩子,也没有工作,都是我老公赚钱养家,我也没有经济条件在多给那么多钱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找律师能否少给一些么?
2025-10-14 10: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现在有新的家庭成员需要照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您的现任配偶协商增加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您无法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关于是否能少给一些,这取决于您与前任配偶签订的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抚养费的数额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建议您先尝试与前任配偶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