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媳妇儿结婚!结婚的时候我男方21岁!女方17岁!生了个孩子3岁!现在女方要求分手!不想在一起生活我是否可以向孩子的母亲要扶养费!但是我们现在都没有结婚证!当初向女方给了彩礼费用5万!请问这些可以要回来嘛!女方太欺骗我了!给孩子扶养费每个月应该是多少钱!女方收入4000一月!我是否可以起诉了!有什么其它好方法嘛!本人文化少!下辈子我一定好好读书!认真考试!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是给别人搞的!后悔当初辍学了!现在女方不接电话!但是女方的屋!我还是晓得的!谢谢律师!给我建议!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2025-10-16 19:48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接受您对婚姻中的不幸遭遇的理解和同情。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他们的子女,并且通常会基于以下条件来决定抚养费的金额。 子女的生活需要; 父母的能力; 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能有权通过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直接从孩子母亲那里索要抚养费。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当对方确实没有能力或不愿承担抚养责任时,才能提出请求。此外,在中国,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无法确定其是否能够被收回。 另外,由于您目前与孩子母亲处于诉讼阶段,可能会涉及更多的细节和程序,例如调解、仲裁等。因此,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有效地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 最后,作为成年人,您应该考虑自己的未来,而不是依赖他人。如果您感到自己无法独立面对未来的挑战,那么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自己的人生规划和目标。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