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是一家店的老板,因为意外一位顾客在店里被烫伤,当时赔了东西受伤也不严重,顾客没说什么就走了,也没有直接带顾客去医院,几天后顾客找上门,说烫伤自己去医院看花了近1000元,要求赔偿,我要求提供医院消费的单据,有单据的话全额赔偿,但是对方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赔偿了500元,对方收下了钱,结果半个月后对方又来要求赔偿,请问我还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吗?
2025-10-16 20:0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顾客在店内不慎受到伤害,并且在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大量费用,那么商家是有义务赔偿的。即使顾客没有直接到医院就诊,也应该向商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发票等证据。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已经支付了部分赔偿金给顾客,但基于法律规定,您仍然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您可以要求顾客提供完整的医疗证明和发票,以便核实赔偿金额。同时,建议您保存好与顾客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