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大专毕业生,学校引近了一些企业到学校,其中了解到一个企业可以免费培训我们五个月期间不收费用包住,还可以分配到一线城市工作,但是要签一个合同是上岗保证你拿到7000月薪以后,每个月归还3000元给导师,共计12个月也就是36000元。合同上写以贷款方式偿还给他们,律师朋友们这个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合理吗?合同麻烦看一下,有什么模糊不清的或有法律漏洞的请及时通知我!拜托了!
17天前你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公司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财物。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相关犯罪。 建议你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和保护。同时,也提醒其他求职者注意此类招聘陷阱,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