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有了离婚证,民政局协议一式三份,债务归男方,房产和二女儿归女方,但是房子没有过户,房本还是男方名字。但是男方不知情女方已经和多名男的关系混乱以及接触邪教法轮功和全能神,并且关系混乱的男人和邪教对她洗脑,想让女方把房子过户后写成女方和别人的共同财产。由于女方精神有问题,女方家里了解,共处过的人会发现她有强迫症抑郁症并且狂躁暴怒,以及极端的方式伤害自己或别人进行威胁,女方家人也强制要求房子不能过户给女方。现在,女方威胁男方生命要求过户,但是这一系列问题没有确凿证据,对于这种情况,男方还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夺回孩子抚养权进行起诉吗?或者通过法律对女方进行精神鉴定能行吗?
2017-01-0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