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末在芜湖市万科海上传奇认购了一套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定金,约定4月3日前签合同,但是在签认购协议书时,出卖人未展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及《物业服务合同》(有证据) 。后让出卖人微信发了一份电子版合同样本,发现存在有不认同的地方。后于约定时间4月3日到认购书指定地点售楼部磋商合同条款并准备签约,但是其委托人拒绝磋商合同条款,明确告知合同条款不可以更改,且让我当日先交首付,后等通知签约,不能按规定日期签约,本人觉得其行为违反合同法,其拒绝磋商合同且不能在指定日期签合同,于是申请退还定金,但被拒绝(有证据,现场录音)。所以想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该问题
2021-08-0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