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10月10日卖了一套嵩明县嵩阳镇南街香海路136.72平米,带个车库,成交价在31万,付了7万定金,后因没办下土地证就过不了户,就停了一年,过了一年250600元又卖给同一个人,我们自拟的合同有2份,一份是31万的,另一份是250600的,都没公证过,现在房产证买方拿着,已住了2年,还欠尾款1万元,请问:我现在能反合同吗?期待您的答复!
2025-06-13 14: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合同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然而,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房产交易中的支付情况,如果对方已经入住并使用了房产,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对于未完成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问题,可以考虑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提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谨慎行事,避免冲动决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