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件自己家土地被15年被厂子征用,并缴纳土地补偿。厂子这块地没用完,厂子口头说:这剩下的地和果树还归你们自己家经营,17年一个妇女要在这块地上建筑饭店,在我家和厂子不得知的情况下破坏的土地,树木建饭店。后来找到她要破坏树木补偿。双方同意下签书面协议(补偿6000元)。后来因某种原因得知不让建筑饭店导致拆!赵女士18年6月要求还他6000元!理由是:此地已被厂子征用,使用权是厂子所有,我家两次收取她补偿6000并不合理由!(她说她并不知道这块地已被征用)请问这个钱应该怎么办?
2025-08-30 08:4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赵女士之间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首先,关于补偿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补偿款不合理或不应当由您承担,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来解决。其次,如果赵女士确实不知道这块地已经被征用,那么您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补偿款项。 至于您提到的“拆除饭店”,由于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饭店已经建设完毕并已实际拆除,因此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赔偿。建议您与赵女士协商解决此事,或者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