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户口在他家,对方是达州市渠县的,可是男方就是不同意,他现在户口本、结婚证不给我,我在大竹县,我和他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有一7岁的女儿,但我不想要孩子抚养权
2024-08-21 12:51您好,关于您的离婚请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处理离婚事宜。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户口在男方家中,可能涉及到户籍迁移的问题。如果您确实希望与对方离婚并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以便于后续的离婚手续。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年龄较小或健康状况不佳,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女方作为主要抚养人。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也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证据证明属于个人所有。对于共同债务,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