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在今年6月承包了村里的饮用水井,并缴纳了2000元押金,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现在过去半年了,老人也按月垫付了村里用水所产生的电费,但是村干部以老人和村集体有土地纠纷为由不允许老人收取水费,并且要终止合同,请问我们该如何去做?
2026-03-12 19: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交纳租金。如果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标准,则应当按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同时,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村委会沟通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标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相应的租金; 如果村委会坚持不收取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 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重要的是维护农民权益,避免因误解和误会导致矛盾升级。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