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两个儿子,在农村共同有个旧院子。小儿子接老人在城市生活,照顾多年。大儿子基本不管老人。有天老人想回去住院子,小儿子把院子重新翻修了一遍,一共花费九万左右,其中包括新盖了三间新屋 ,大儿子这时回来要这三间新屋,只肯出两万。两万不及三间新屋的价值。我是小儿子的儿子,想询问下从法律角度上看,这种情况该怎么判
4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老人去世后留下遗产需要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对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是否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您是合法继承人,并且没有与老人有过协议或者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则您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关于小儿子是否应该承担维修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老人同意由小儿子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关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对老人的赡养费的一部分。因此,小儿子有权要求大儿子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最后,关于大儿子是否应该接受这两万元的补偿,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大儿子愿意接受这笔钱,那么他可以接受;如果不同意,他也可以拒绝。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