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买的一套商品房,当时买的顶楼送阁楼和露台,说买顶楼送70平阁楼和30平的露台,到2017年12月28号交房时才知道被骗了,70平的阁楼被分割了俩个阁楼,露台被装了铁楼梯 俩栋楼都互通起来,阁楼和露台变成消防通道,跟当时过来买时,售楼员说的阁楼露台属于我私有,现在从我家能上去的阁楼只有20多平方,还有一个阁楼只能从外面消防楼梯进,跟我当初来买时说送我70平阁楼完全不一样,2016年平层8千 买顶楼120014一平买的,结果阁楼是消防通道,当时售楼部隐瞒了这一事,现在她们否认了,只赔偿我10年物业费。我不同意 ,我想维权我的权益。
14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增加赔偿您的损失,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