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黑龙江的,由于开彩票站自己打票输了五十多万,所以把这边的房产卖了八十二万,去了债务还剩四十五左右,都给我老婆带回老家了,我个人还有八万的代款要我自己还,现在她提出和我离婚,我还能不能要回那八万来还贷款?
2024-07-13 03:50根据你提供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提到的房产卖掉后所得的款项,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你提到房产卖掉后剩余的四十五万被你老婆带回老家,这部分款项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分割。至于你个人需要偿还的八万贷款,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你们共同承担。 在离婚过程中,你可以提出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判定债务承担。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包括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定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具体比例。 建议你在离婚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